11月2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0年我市第一批不符合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复核情况的公告》。
7月20日公布的第一批不符合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共414家,经整改后,201家企业合格,213家企业仍不合格,占比超半。
根据《成住建发〔2020〕245号》文件要求,若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撤回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资质许可机关。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有关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告知同级有关部门。关于2020年我市第一批不符合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复核情况的公告
10月13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2020年我市第二批不符合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的公告》,公告附件指出2020年我市不符合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共722家,复核情况还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