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53号)要求,我省已陆续换发并启用上述三类电子证书。
目前,我省已完成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为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换发工作要求,我厅将于2023年9月15日前,对未换取且符合电子证照数据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统一换发电子证照。新版电子证照生成后,原证照同时失效,新版电子证照全国跨省互认。换发电子证照不影响变更、延期等业务的正常办理。
相关电子证照按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编号规则重新编号,其中原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换发为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3 证)。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a证职务暂时统一换发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由企业及时登陆系统变更为实际职务。
企业和个人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分别登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的任意事项,查阅或打印电子证照。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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