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一)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可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对注册地或工程项目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不予受理。
(二)省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三)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作为依据的,须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定。
(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工法已经在2项及以上的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五)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六)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程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
(七)工法整体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省级或国家级工法雷同。
省级工法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sc.gov.cn/),点击“业务系统”-”更多“,点击”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信息系统”(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直接跳转)登录系统填报信息、上传资料。
(一)四川省工法申报诚信承诺书。
(二)带条形码的《2020年度四川省工法申报表》。
(三)工法文本。
(四)企业级工法备案文件。
(五)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合同。
(六)经济效益证明。
(七)当关键技术属填补省内、国内空白时,应有科技查新报告。
(八)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九)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十)反映工法施工工艺操作过程中关键点的图片资料(不少于5-10张)。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0日。申报企业应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统一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工法申报工作,加大对民营建筑企业申报工法指导服务,鼓励和组织企业申报。
联系电话:(028)85568509、85520216
厅信息中心系统支持:(028)85378890,地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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