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住建厅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重点如下: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出台《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
遴选公布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
目标:试点培育50家工程总承包企业。
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积极推行工程保函和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在成都、绵阳、宜宾、广安、甘孜、凉山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
印发《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目标: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60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20%以上。
研究重点培育骨干建筑企业条件。
制定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政策。
建立健全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
出台《四川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巩固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成果。
进一步健全治理转包、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行为的长效机制。
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深化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
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表扬开拓省外国外建筑市场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建建发〔2020〕35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造方式创新和建设组织模式改革,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我厅制定了《202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6日
附件
202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建造方式创新和建设组织模式改革,优化市场环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7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保持在7.5%以上。
2.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60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20%以上。
3.试点培育50家工程总承包企业。
4.申报评定省级工法900项、省级新技术示范项目60项。
二、工作任务
1.强化政策引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步走”战略,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托统计数据指标,开展全省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研判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现状、水平和进展情况。联合省统计局发布《2019年四川建筑业发展报告》。
2.加大扶持力度。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帮扶机制,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的监测分析和指导督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有关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依法做好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切实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研究重点培育骨干建筑企业条件,制定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政策。
3.加快建造方式创新。深入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加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部品部件标准图集。创新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印发《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成都、绵阳、宜宾、广安、甘孜、凉山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建设,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
4.加快建设组织模式改革。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出台《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遴选公布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促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融合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
5.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规范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办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制定《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投诉行为。
6.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积极推行工程保函和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展工程担保或保险业务,切实防范市场风险和减轻企业负担。推行以企业为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信誉良好、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以免缴或者减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建行规〔2019〕1号),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改革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支持民营企业申报省级工法、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引导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深度合作,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
8.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四川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和应用,不断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数据治理,提高工程项目数据质量。
9.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巩固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治理转包、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行为的长效机制。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10.加快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深化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根治欠薪核心制度,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厉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统计分析和监督考核功能,制定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考核标准。
11.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建设全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走出去”企业指导、服务和协调。突出南向开放重点,鼓励支持建筑企业大力拓展省外国外工程建设市场,着力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规模和品牌效益。表扬开拓省外国外建筑市场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落实《深化建筑业协调发展战略合作实施方案》,推进川渝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
12.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启动《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推进建筑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狠抓工作落实,倾情竭力把人民群众对建筑业改革发展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办实办好。
建筑业查询服务
行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