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运行情况的通报
吉建设〔2024〕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省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9号)、《关于在施工图联审中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打分的通知》(吉建设〔2019〕3号)等
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厅将2023年度全省15家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运行情况予以通报(见附件),仅供有关单位参考。
附件:2023年度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运行情况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