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沪住建规范联〔2023〕13号)及《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的通知(沪建建材〔2019〕39号)等文件,依据《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g/tj 08-2253-2018)的要求,我委组织完成了苏河湾片区项目的受理、技术审查、复核工作,项目基本情况如下,现将该绿色生态城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5天。
表1 上海市2024年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公示项目
序号 | 城区名称 | 星级 | 类型 |
1 | 苏河湾片区 | 三星 | 试点 |
在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唐子轶 电话:021-23113183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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