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导读
2021年5月8日,河南省发布通知,接到举报发现两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通过微信群探听、泄露评标信息的行为。经调查,对这两名专家予以暂停六个月和十二个月抽取资格。详见下文。
通知原文
关于对通过微信探听泄露评标信息的两名评标专家暂停抽取
资格的通知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各位专家:
近日,接到举报发现两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通过微信群探听、泄露评标信息的行为。经调查,对这两名专家予以暂停六个月和十二个月抽取资格。具体如下:
评标专家聂*莉在明知探听专家评标行踪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依然加入多个评标专家微信群,并于2020年9月到12月期间多次通过微信向不同评标专家发送信息,询问专家去向地点,探听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情况。经洛阳市调查并向10余名评标专家取证,该行为属实。
评标专家何*峰在2020年12月7日接到评标邀请电话后,在微信群中主动发送带有评标地点的文字;并于2020年12月8日评标前被现场监督人员、公管办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并终止其当天项目评标。经辉县市调查,该行为属实。
这两名评标专家的行为扰乱了评标专家管理秩序,在评标专家中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依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和《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暂停聂*莉评标专家抽取资格十二个月(2021年5月10日—2022年5月9日),暂停何*峰评标专家抽取资格六个月(2021年5月10日—2021年11月9日)。
请各位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评标职责;发现其他评标专家涉嫌泄露评标信息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及时保留证据并向我办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