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导读
近日,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从业要求的通知》,详见下文。
通知原文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为切实加强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营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促进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第153号)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质[2007]18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部门协调,强化队伍建设。各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完善与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督队伍,确保监督工作正常开展。
2、完善进人机制,严把进人关口。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进人机制,严把进人关口,配齐配强监督队伍。要通过公开招考等方式,将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到监督队伍中来,进一步充实技术力量,提升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确保各级监督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配比要求。同时,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确保人才进得来、留得住。本《通知》印发后,原则上新入职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须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
3、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制订全员培训计划,采取自训、外派培训和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知识教育,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从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南昌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