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海市住建局、安徽省发改委
导读
14日,北海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对评标专家黄*鑫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昨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清退评标评审专家陈*来等5人的通告》,详情如下。
正文
北建施〔2021〕405号
市行政审批局,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经我局事中事后监管核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黄*鑫,在海丝大道(冯家江大桥至南珠大道)工程检测评标过程中,未按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对投标文件技术大纲评审出现多个评分项目(单项)打分“畸高”、“畸低”现象,多个评分项目(单项)超出该评分项目评分基准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0%范围,被评标系统判定为无效评分,对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达到招标文件检测技术方案优等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仍给予满分评分。
黄*鑫在评标过程中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严重扰乱我市市场秩序,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政管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6〕116号)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二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评标专家黄*鑫动态考核扣分20分,并在全区暂停12个月评标资格。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鉴,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遵守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履行评标专家职责,共同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4日
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陈*来(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王*(安徽**电工程公司)、刘*银(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陶*抗(安徽**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因串通投标罪等违法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皖政办﹝2016﹞56号)第七、二十一条,以及《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皖发改公管规﹝2020﹞10号)第五条,将陈*来、王*、刘*银、杨*、陶*抗等5人清退出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信息推送至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希望全体专家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在申请入选专家库之前以及在库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政策规定,信守入库承诺。各行业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专家培训考核和信用管理的职责。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要严把项目考评关,在教育培训中以案说法,引导专家严肃履行承诺,依法依规履职。